转载 | 第五章:路在何方?——建筑工人的阶级体验和阶级情感 — 《大工地:建筑工人的生存和抗争》 潘毅 卢晖临
大工地:建筑工人的生存和抗争
潘毅 卢晖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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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路在何方?——建筑工人的阶级体验和阶级情感
“劳动者创造了宫殿”
华府中国、育龙之地
益业丰家,传承时代雍容
人杰地灵,丰业永乐,中国人文城市别墅
亿城西山华府的这些售楼广告词,为广大购房者打造了一个富丽堂皇、典雅高贵的家园图景。然而,当我们走进位于海淀区马连洼这个项目快要完工的工地,碰巧见证一个工人的遭遇的时候,那幅美丽的图景瞬间坍塌,一幅被遮蔽的打工者的悲惨世界活生生地暴露在我们眼前。
2009年3月20日,西山华府的建筑工地上,57岁的建筑工人薛富贵正抡着大锤砸石头。他的任务就是把大石头砸成小石块儿。老板安排了任务量,砸不完这天就算白干,下一天干完才有工分。薛富贵一刻也不敢歇,像他这个年龄的人,能找个活儿干已经谢天谢地了,哪还敢讨价还价,一切都只能忍。北京的春天还很冷,他却干得满头大汗,外衣都脱了放在一边。从早晨6点到晚上6点,薛富贵就这样在工地上砸了一天的石头。到晚上,身体已经极度疲劳的薛富贵,累得说不出话来,吃完饭就睡觉了。
次日凌晨五点钟,工人们陆续起来准备上工,薛富贵却爬不起来,同在工地干活的弟弟薛富强问他怎么了,他说身体不舒服,去不了,让弟弟给请个假。中午吃饭的时候,薛富强回宿舍看哥哥,此时的薛富贵已经说不出话来,痛苦地抓挠着墙壁。薛富强赶紧去找班长,班长正在吃饭,让他去工地上的小卖部找车。等找到车,已是半小时之后,此时的薛富贵已经不省人事,几个人匆忙把薛富贵抬到车上,送到附近的医院,医生抢救了一个小时也没能挽救他的生命。
薛富贵的女儿薛小芳告诉我们,父亲是个很细心的人,每天收工后都要把一天干的活儿记下来。在他的遗物中有一个小小的记工本,上面密密麻麻地记着每天的工作时间和工作任务。建筑工地上的工作都是重体力活儿,年纪稍微大点就会感觉吃不消。而记工本上清楚地记着,已经57岁的薛富贵在工地上连续干了一个多月,中间没有休息过一天。早晨5点起床,5点半集合点名,6点开工,11点半下班,中间1个小时吃饭时间,下午12点半上班,一直干到晚上6点。这就是一个建筑工人在冬天的标准作息时间,夏天的天长,工作时间会更长,平均能够达到十一二个小时,这还不算加班时间。没有星期天,没有节假日,薛富贵就这么日复一日坚持了三十多天,可想而知,他的体力早已经严重透支,他的意志在强迫着他的身体,每一次上工地,都是对生命极限的挑战。最后,他终于倒下了,没能爬起来。或许,死亡,对他个人来说是最大的解脱。
薛富贵猝死之后,他的女儿薛小芳和丈夫一起来到工地上。薛小芳到北京的第一天就见到了项目经理,经理说薛富贵是因病死亡,和公司无关,但公司出于同情,还是决定给两万元的同情费,还叫薛小芳不要声张,说否则连这点钱也拿不到。父亲无缘无故死在了工地上,只给两万块钱就想把家属打发掉,薛小芳无论从感情上还是从理智上都无法接受。可是,当他们夫妇两人第二天再去找项目部找经理谈的时候,经理消失了,他们一连几天都见不到工地负责人。薛小芳无奈地说:
“我和我老公来了第一天,去见到项目经理,他只给我们两万块钱,还说我爸爸是病死的,是施舍、可怜我们才给的。我们不答应,好好的一个人出来就没了,他只给两万块钱打发我们,其他什么都不管。到现在,我们已经等了五天了,他根本就不出来见我们,我们要谈,就只派一些说话不算数的后勤的和负责保卫的跟我们谈……我爸爸生病了,身上只有一块五毛钱,剩下的是饭票,饭票又不能用,他怎么去看医生?……如果他们不是这样,我爸爸也不至于死掉!”
父亲的尸体迟迟不能火化,两个人在北京又举目无亲,每天的吃住都是一笔花销,不知道能支撑多久。公司正是看到了这一点,想通过拖延时间把家属拖垮。为了给父亲讨个公道,薛小芳要付出多大的代价,恐怕是她自己当初都无法想象的。
薛富贵就这样走了,悄无声息。工地上照旧机器轰鸣,很少有人知道有薛富贵猝死的事情,即便听说了也不会放在心上。在当下这个社会,一个建筑工人存在的全部价值就在于为资本增殖提供劳动力,当他丧失劳动力的时候,他的死活已经是如此地无关紧要了。在这里,我们再次回想起了马克思的经典论述:
劳动为富人生产了奇迹般的东西,但是为工人生产了赤贫。劳动创造了宫殿,但是给工人创造了贫民窟。劳动创造了美,但是使工人变成畸形。(马克思,2000:54)
阶级体验
正如汤普森的论述,今天建筑工人所遭遇的种种经历也是由他们所处的生产关系决定的。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社会的社会经济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在生产领域,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不断扩展,催生了一个新兴的工人阶级。建筑工人是中国新兴工人阶级的一部分,他们没有生产资料,完全靠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挣取工资收入,作为一个自在的工人阶级已经形成,然而他们又是如何看待他们自己的处境?他们能否从一个自在的阶级走向一个自为的阶级?
如果阶级经历主要是由生产关系决定的,阶级意识与生产关系之间的联系则要复杂得多。汤普森指出:阶级经历主要由生产关系所决定,人们在出生时就进入某种生产关系,或在以后被迫进入。阶级觉悟是把阶级经历用文化的方式加以处理,它体现在传统习惯、价值体系、思想观念和组织形式中。如果说经历是可以预先确定的,阶级意识却不然。(汤普森,2001)
汤普森指出,工人阶级不是一个抽象的存在,工人是有血有肉的具体的人。工人阶级的形成并不是抽象的逻辑演绎,而是无数的工人具体的经验的结果。他强烈批判对马克思主义阶级理论的形式化和僵化理解,主张回到具体工人以及工人活生生的经验中去考察工人阶级的形成。他的著名论断是:工人在经验中形成阶级意识,走到一起,从自在的阶级转变成为一个自为的阶级。“当一批人从共同的经历中得出结论(不管这种经历是从前辈那里得来还是亲身体验),感到并明确说出他们之间有共同利益,他们的利益与其他人不同(而且常常对立)时,阶级就产生了。”(汤普森,2001)
汤普森强调经验的重要性,指出工人在经验中形成阶级意识,但他并没有对阶级经验和阶级意识之间的关系做出很好的理论化阐述,因而遭到很多批评。结构主义和后结构主义强调语言的中心性和主体的去中心化,在后结构主义者看来,没有了阶级语言作为话语中介,工人就没有办法将自己的经验理解为“阶级”经验。改革开放以来,国家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远离政治和意识形态的争论,阶级和阶级斗争被当作过去极左路线的主要内容,为国家机器和普通民众所抛弃。在今天的中国,阶级话语已经找不到容身的空间了,阶级主体处在失语状态。发展、进步、与世界接轨,成为新时代的主流话语。那么,是不是在阶级主体失语的状态下,建筑工人就无法体验到自己的“阶级”身份?当我们走进建筑工人具体而细微的生活当中,回到他们真实而鲜活的生命之中,去检视他们日常生活中的点滴经验,以及隐藏在内心深处的情感体验,可以发现,虽然没有现存的阶级语言,他们依然能够在日常生活的琐碎细节中,在为了维护自己最基本的权益与大大小小的老板抗争过程中体会到阶级的关系,并用他们自己的语言、行动,发展出各种反抗形式,阶级意识也正是在这个过程中萌生。
“工地就像住牢房”
远看工地像天堂,近看工地像银行,走进工地像牢房,不如回家放牛羊;
人人都说工地好,傻帽才往工地跑;工地挣钱工地花,根本没钱寄回家。
年轻老婆娶不上,娶了老婆用不上,买了房子住不上,青春洒在荒山上;
搅拌机搅走我的青春,挖掘机挖走我的梦想,压路机压碎我的希望,电焊机也不能缝合我的>悲伤。
钉锤一声声敲击我的心脏,钢丝一圈圈束缚我的肩膀;
安全帽曾经让我感到英姿飒爽,能不戴上它如今变成我的渴望。
迷糊中我进入梦乡,梦见在工地上轻舞飞扬,我笑问上帝:“我们的路在何方”。
——一首工地的诗歌
这首名为“我们的路在何方”的打工诗歌,虽然语调诙谐幽默,却难掩沉重悲凉之情。工地被比喻为牢房,似乎有点耸人听闻,却是我们两年多来在建筑工地走访过程中所听到的,工人们普遍反映的感受。无论是年轻人还是年纪大的人,无论是技工还是小工,进入建筑工地都是一个十分无奈的选择,他们无时无刻不想脱离这个领域,逃出这个牢房。头顶的安全帽并没有给他们的生活带来安全保障,更没有带来英姿飒爽的自豪感,相反,却让他们感受到异常的沉重。然而为了生活,他们不得不告别老婆孩子,告别温暖的家,来到荒芜的工地上打工,忍受着艰苦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用青春和汗水浇筑起城市的高楼大厦,最后换来的却是失望和悲伤。这就是当前建筑业层层分包体制下建筑工人集体遭遇的命运。
2006年开春,河北进京高速公路上,一辆白色的金杯汽车跑得飞快,车厢里装满了大包小包,大军和他的老乡们随意坐在行李上,七嘴八舌地聊着即将在北京开始的打工生活。大军来自河北农村,还不满十八岁,这是第一次跟随老乡们到北京建筑工地上干活。不久车厢里变得安静起来,不知是谁突然冒出一句话:“又去北京住牢房了!”于是气氛变得更加压抑起来。此时的大军还不能明白这句话的含义,仅仅几个小时之后,他就开始明了。北京确实很大很漂亮,但这份繁华并不属于他。他跟城市擦肩而过,只是远远地看到城市光鲜的影子,来不及细细打量就被送到了工地上。城市安排给他的位置是在荒芜的郊外,而工地上条件之差超乎他的想象。大军的日记写道:
“北京的大楼真是多,一栋挨着一栋,我在公交车上看得眼花缭乱。慢慢的,楼群少了,瓦房多了起来,街道也开始乱了,感觉还不如我们村子好呢!车很快的停了,它就把我们卸到了这个地方,它开走了!我们扛着行李,住进一个很矮的白色房子。这屋子不是很大,但是竟然住了我们50几个人。听说这就是我们在北京的住处。我渴了,这里却没有开水,现在真的好想吃一个家里的苹果啊,但看上去很难很难!”
相对于其他建筑工人,大军有较高的文化水平,这让他能够把自己的感受诉诸文字,让我们可以更好地走进他的内心世界,并通过他去体会建筑工人的情感。大军初二就辍学回家,因为年龄小,家里不放心让他出远门,先是在县城找活干,当过服务员,做过小生意,进过小工厂,但两年下来却没挣上钱。大军听说工地上工资高,就想去工地干。村子里在工地上干活儿的人很多,每到过年的时候,大大小小的包工头和带工就忙着在村子里招工人,工人也重新选择包工头。2006年年初,大军很容易就找到了工作,有包工头愿意要他,做小工,一天35块钱。大军很兴奋地跑回家告诉家人,家里人说:“去吧,挣够了钱,就给你盖房子结婚……”一连几天,大军都很兴奋,恨不得赶紧飞到北京,到大城市去看一看。去北京一路上他只顾憧憬美好的生活了,万万没有想到自己朝思暮想的北京竟然是这个样子的,当他住进工地的那一刻,心顿时凉了一大半。这里住宿的条件实在是太差了,几十个人挤在一间房子里,随便一块木板就当床了。屋子里到处是灰土和垃圾,显然其他工人已经习惯于这种环境,没有人抱怨,也没有人打扫。
即使在冬天,室内还是弥漫着一股难闻的气味。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大军彻底领教了什么是监狱生活。
来到工地的第二天,他们就正式开工了。他们要建的是一个洗车库,清洗火车车厢的地方。工地很小,周围都是铁路,他们首先要在这里挖地基。虽然还只是初春,但白天的天气已经非常热,大军感到脚下的路都是烫的。太阳底下,他和老乡二三十个人拿挥舞着铁锹和大锤开工了,他把他们的工作比作和大地之间没有硝烟、只有尘土的战争,同时也是和自己的战争:
“因为挨着火车道,所以地面上全是小石子,厚土渣什么的,路面很硬,所以挖的不是很顺利。但是包工头在后面,没有办法,干吧,自己要表现的好一点啊!尽管无情的太阳把皮肤烤的炙热,黝黑的额头上的汗水已经滴落满地,但我没有放弃,我知道什么叫血汗钱了,我出来是挣血汗钱的,我不能放弃!”
在工地上,大军体会到了从未有过的艰苦。虽然农村老家很苦,但毕竟有父母的疼爱,不舍得让他干重活儿,也没有真正领教过靠出卖体力挣钱的滋味。工人给老板干活儿,得处处听老板使唤,干活的时候,老板安排的工头在后面盯得很紧,稍不注意就会被骂。从年龄上来说大军还只是个孩子,但工地上根本不讲这些情理,每个人都得拼命干活儿,否则的话就滚蛋。这一刻,大军真正体会到了什么叫血汗钱。条件的艰苦并没有吓倒他,他倔强的性格支撑着幼小的身躯,一天天坚持下去。十几天过去了,他们挖了一道道沟,手上磨起了一层厚厚的茧子。大军感到浑身酸疼,两条胳膊已经不听使唤,吃饭的时候拿起筷子的手都在止不住地颤抖。
很快地基挖好了,开始建筑主体的施工。主体建筑需要浇筑混凝土,需要很多人一起施工,而且浇筑的过程中不能停下来,否则质量就会受影响。于是大军和他的老乡就开始了没日没夜的拼命工作。他不明白,为什么工头这么狠心,让他们连续几天几夜地干活儿,要知道工头和他们是老乡啊。加了整整一夜的班,又连续干了一整天,大军实在撑不下去了,他以为可以好好休息一下,但还没有走出工地,就被包工头给拦住了。“加班吧,今天晚上还有活儿!”大军不敢说什么,在工地上,一切都是老板说了算,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他刚来没几天,就已经深刻地认识到了。但他实在累得不行了,疲劳的身体驱使他鼓足勇气跟工头说自己想休息一下,但工头狠狠地教训了他:“有活儿,让你们干就干,知道你们挣的是谁的钱吗?一会儿就把饭送过来了,工地上吃吧!谁想回去,那就别再过来了,要工钱,我这里可就没有了!”
包工头说完就转身走了,大军和几个工人在后面小声骂了几句,但还是没有一个敢回去休息。连睡觉的权利都被剥夺了,大军真切的体会到车上老乡的那番话,他感慨“这里真是合格的牢房!”
第一次来到大城市,大军总想出去走走,体验一下城市的生活,但他这个愿望一直都没有能够实现。工地在距离市区很远的郊外,吃住都在工地上。他们一天到晚都在工作,赶工期的时候要黑夜白天连轴转,连睡觉的时间都没有,更何况去逛街。即便有时间,身上也没有钱。原本说好了每个月一发工资,但已经过去一个半月了,大军和他的老乡都没有拿到一分工钱,只是每个人发了一两百块钱的生活费。钱很快花完了,包括从家里带来的零花钱,大军连买烟的钱都没有了。他现在才知道,建筑工地上通常都是到年底才能拿到工资,为了能在年底顺利拿到工资,在平时就得和老板搞好关系,否则就麻烦了,而且如果老板赔了,工人可能连工资都拿不到。
工程总算结束了,一共两个多月,大军拿出记工本,看自己应该拿多少钱。3号4号下雨停工,0分;7号白天一天,晚上加班一个晚上,2个工;8号白天一天,晚上加班一晚上,2个工……一共干了54个工,挣了一千多块钱,回想起这两个多月的煎熬,这真是血汗钱啊!但工头只给了他们每个人三百块钱,说是剩下的钱等到年底才结算,到时候让带工(大军的老乡)带到他们老家去。大军和几个工人心里很不愿意,但始终没有勇气和老板闹翻。大军想回家了,早就想回家了。他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挣够盖房子结婚的钱,他甚至不知道这辈子有没有希望。
没有尊严的生活
大军只是中国几千万建筑工人的一个缩影,他的经历和体验为我们观照更广大的建筑工人群体的生存状态和情感体验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切入口。在两年多的调查研究过程中,我们走访了北京的五六个工地,接触了上千个建筑工人,他们的生存条件之差令人触目惊心。工人们最通常的感受就是,老板根本不把工人当人看,他们干得比牲口都累,吃的连狗都不如,还要经常被管理人员和工头骂,过着非人的生活,没有一点人的尊严。在工地上,工人都是住在集体宿舍里。通常情况下工人的住宿区和工地紧挨在一起,有的工人甚至就住在刚刚建好的大楼的地下室里。这种集体宿舍体制给了资本管理和控制劳动的极大便利。同一个包工队的人住在一起,包工头可以很方便地对其进行半军事化的管理,确保了老板制定的工作时间表能顺利执行。
为了节约成本,建筑公司都会为工人安排最简陋的宿舍。不管工人住的是简易房还是工棚,条件都非常差。空置的厂房或仓库改造成的工人宿舍已经算是条件好的了,有些时候几块石棉瓦搭建的简陋工棚就可以住上百人。在北京的一个工地上,工人们住的地方之前竟然是养鸡场。这种房子既不能挡风,也不能遮雨,冬天寒风呼呼地灌进来,夏天则是成群的蚊蝇。宿舍里更是拥挤不堪。在北京的另一个工地上,一间大仓库被用木板隔成一个个格子间,就成了工人的宿舍。这个仓库大概有四百平米左右,最多的时候容纳了将近600工人。做主体工程的时候需要的工人数量多,原来房间里的上下床已经容不下这些人了,公司就把床抬出去,用钢管和木板支起上下两层的大通铺,让工人们挤在一起。工地的后勤人员都抱怨说他每天都在为工人的住宿问题发愁,只能绞尽脑汁让每一个房间里挤进去更多的人。每个房间里最多的时候住着30多人。一个个狭小的格子间里,每个人只能蜷缩在自己的铺位上,连睡觉翻身都要小心翼翼,否则就会挤到别人。而有的房间里,男女工人挤在一起。相对于工厂的宿舍,工地上的工人们丝毫没有个人的空间可言。
在工地访谈期间,很多工人常常会谈起03年非典的时期,怀念那个时候的“待遇”。那时候工地上都停工了,他们被困在工地上不能回家。工地上每个宿舍只住八个人,像学生宿舍一样放着四张上下床,每个人都有各自的铺位。室内环境每天都有专人打扫,很干净,还有电视看。拜非典所赐,当时的住宿条件在他们看来已经是超豪华的待遇了,是之前从来不曾有过的,在那之后也再也没有享受过。这真是一个绝妙的讽刺。
住的条件差,吃的更差。在工地上,工人们只能在包工头的食堂里面吃饭。因为工地上每个月只给工人发一两百块钱的生活费,剩下的都是只能在内部使用的饭票。一个工人的伙食标准通常是每天10块钱,算作工资的一部分,超出的部分从工资里面扣。虽然收费不低,但实际上,工人吃的非常差,没有肉,也没有油水,根本达不到一天10块钱的标准。工人们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身体消耗极大,吃的差身体恢复不过来,吃肉才能补充体力,工地上一个鸡腿要卖到六七块钱,而像大军这样的小工当时的工资只有三十多块钱,当然舍不得吃。为了给疲惫不堪的身体解乏,工人们通常离不开烟和酒,而工地上廉价的烟都是假烟。曾经一个工人告诉我们,他们只能出去买五块钱以上的烟,五块钱以下的全是假烟。
我们在工地上访谈,工人们意见最大的就是吃的太差。在北京马连洼的一个工地上,工人们愤怒地向我们控诉,在工地上吃的连家里的猪和狗都不如。老板从市场上捡回来的烂菜叶,连洗都不洗,用水冲一下就放进锅里煮。即便这样的饭菜,价格还很贵,老板们吃剩下的鱼,卖给工人还要4块钱一份。工人挣的钱最终通过食堂和小卖部又回流到老板手里,这是包工头对工人进行的二次剥削。
一个工地上往往集中了几百人甚至上千人,这样庞大规模的工人挤在狭小的生活区,过着集体生活,公共设施都极为紧张。工地上尘土飞扬,身上很脏,尤其是夏天的时候,干了一整天,出了一身的汗,连洗个澡的地方都没有。很多时候工人们辛辛苦苦干一天活儿,连开水都喝不上。在北京马连洼的一个工地上,一千多名工人共用一个热水器,工人们为了能够喝上热水不得不排很长的队,并且经常为了打水发生争执,甚至于大打出手。
一个老工人向我们控诉工地上的恶劣条件:
根本就没有做工的反抗余地,没有热水,我们自己烧水的被没收了不能作声,作声就罚款一两百元。你把锅炉弄大点,我们有开水喝,就不会用这些了,只有两个水管,那么多人。吃的要让工人吃饱,鸡块炖土豆,土豆皮都不剥,4元钱一碗,萝卜里面几块肉就6元钱一碗。公司不管工人的死活,(干活儿)没有点,每天5点起床,没有电,黑的看不见。……
除了吃住条件差以外,工地上的罚款也很严重。按照劳动法律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工人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但工地上很多安全用品的费用都由工人自己负担。
办那个上岗证、床头证收了20元,一个安全帽收10元,工具丢了也让工人赔,借的锤子丢了15元。都是卑鄙的手段,为什么你们公司丢了还要我们赔?
二十一世纪的“包身工”
北京建筑工人的艰苦的劳动和生活条件已如上述,香港公益组织SACOM的调查报告则我们提供了更全面的全国图景。
2008年底,SACOM对香港上市公司新世界地产在内地的建筑工地进行了调查。该组织调查员对新世界在成都、贵阳、长沙、武汉、沈阳及广州六个城市的九个工地进行了重点调查,访问工人1284人。调查报告列举出建筑公司的十大非法用工制度,称建筑工人为二十一世纪的“包身工”。我们有理由相信,作为“2007年最佳企业公民”,自称“最大型全国性房地产开发商”的“新世界地产”,在它的工地上所发现的建筑工人的恶劣工作和生活状况,至少对全国的建筑行业具有相当的代表性。
十大非法用工制度之一:劳动合同签订率为零,视《劳动合同法》为无物
尽管《劳动合同法》已经在2008年1月1日生效,《劳动法》更早在1995年1月1日便开始实施。但对新世界中国地产有限公司九个工地的调查发现,被调查的所有农民工,至今仍然连一份保障其最基本人身权利的劳动合同都没有,而且也没有任何迹象显示,公司有意为农民工提供合同。施工单位通常会与包工头签署一份工程承包协议,但这种协议不是劳动法意义上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农民工也从来没有与公司签过劳动合同。然而,工人对一份能够保证自身合法权益的劳动合同的渴求却是非常恳切的。
根据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9号)的规定,建筑领域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施工作业班组、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能作为用工主体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新世界施工单位不直接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而是与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包工头、施工作业班组签订不具备劳动关系约束力的工程承包协议,导致农民工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在新世界工地,普遍存在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行为。然而,通过调查,所有的劳务派遣单位都没有和被派遣的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新世界工地,95%以上的农民工是由不具备任何施工资质和用人资质的包工头带到工地上干活。也有少量民工是由输出地的劳务派遣公司直接派到新世界工地干活。然而,这些劳务派遣单位同样也没有和被派遣的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没有为农民工购买社会保险,更没有按月支付报酬。
一位长沙新城新世界的混凝土工高某,给我们分析了公司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因。高某讲:“公司与我们不签任何的合同,也没有任何的保险。公司说像我们这些农民工在工地上呆的时间不长,又不是正式职工,公司都不给签合同。因为签合同要惊动劳动局,公司的资金一般都周转不过来,不会按时发工资,要是公司和工人签合同了,工人的工资不按时发放工人就会到劳动局去告状的,这样的话建筑公司是自己给自己找麻烦,所以他们是不会和工人签合同的。”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农民工权益受损的万恶之源就是没有一份合法的劳动合同。
十大非法用工制度之二:发包、承包、转包、分包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的规定,新世界工资拖欠率为100%。究其原因,都由中国建筑行业“特有的”层层分包而造成。
经调查发现,除了部分塔吊工是按月直接从施工单位领取工资外,新世界工地在民工工资支付方式上存在多处违法现象,最大的特征就是施工单位不会按月、足额、直接发放工资给农民工,由此引出了形式多样的“怪现象”。而这又源于开发商新世界为了逃避责任,将工程分项肢解后发包给多个建筑公司,而又缺乏对承包单位的监管。承包到工程的大型建筑公司或直接将工程整体转包给其它的建筑公司,或者将工程进一步肢解,发包给小的建筑公司、劳务公司甚至没有任何资质的包工头。在这层层转包、分包的过程中,不同的施工队伍形成了错综复杂的关系。一线的农民工只知道自己的管理者是包工头,甚至工程干完了,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在给哪家公司干活儿、和哪家施工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在我们的调查中,就发现最多的分包多达六七层。
这些没有任何建设资质的“包工头”成为施工单位层层转包、分包的最终执行者,他们成了一线工人的组织枢纽,并担负起具体的管理职责。在新世界工地进行调查发现,95%以上的农民工认定他们的直接管理者就是“包工头”。“包工头”这一非法施工身份在工地上的合法性存在足以导致工人的工资待遇和人身安全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并直接将建筑业农民工的身份推向了“包身工”。
以武汉常青花园为例:
第一层 | 开发商(新世界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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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层 | 施工单位(武汉建工、中基建设、武汉新七、保利建设、宝业五建) |
第三层 | 小型建筑公司、劳务公司、大包工头(工人人数一般超过100人) |
第四层 | 中等规模的包工头(工人人数一般在30~80人) |
第五层 | 小包工头(工人人数不超过30人) |
第六层 | 建筑工人 |
层层分包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工人的工资得不到基本的保障。每月支取工资本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然而在建筑行业这项基本权利竟被扭曲——工人每月以“借支”的方式向包工头“借取生活费”,而“借”到多少要看工人的运气,一般只有每月实得工资的10%。生活费的金额一般在每月100至1000元不等。生活费的差额之所以这么大,用工人的话说就是“包工头的能力不一样”。被调查的工人中80%每月生活费是200元,这远远达不到法律上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活动能力强,资金充裕的包工头每月从劳务公司或施工单位“争取”来的生活费就多一些。与发包方关系不硬,活动能力差、自身资金也不充裕的包工头,往往给工人的生活费就少些,甚至接连几个月不给工人发生活费,在这种情况下,工人需要从家里寄钱过来维持生活。当然这其中更为主要的因素是要看“大包”的资金是否充裕,一般“大包”往往同时承建几个开发商的楼盘,在资金紧张的时候,工人的工资就用来填补工程的资金缺口。在这种情况下,给工人发生活费的压力就落到了“二包”的头上,但往往“二包”也同时在不同的工地上承包工程,如果“二包”资金也不充裕的话,那么,给工人发生活费的压力就落到包工头身上,而包工头也往往以上边没发钱为借口拖欠工人工资,工人则是最终的受害者。
新世界工地三种主要的工资结算方式是:按季度结算工资、阶段性工程结束后结算工资或年底结算工资。在我们的调查中,新世界工地上约有2/3的工人是在年底结算工资。有些家庭有孩子上学的,则在8月底结算上半年的工资,但并不全部发完,而是将一部分留待年底发放。约有20%的工人是按季度结算工资,但也并不全部结清,还会留待一部分在年底发放。虽然有施工单位向工人承诺工资按月发放,但均没有落实。
承接贵阳金阳新世界工地建设工程的两家施工单位: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建安分公司、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公司都曾向工地上的民工许诺过当月工资会在下月中旬发放,但在实际操作中并没有实现,有的工人干了半年都没有拿到工资。长沙新城新世界工地上,长沙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六公司的混凝土工高某介绍:“每个月的生活费要五百元左右,来到这个工地时,老板(劳务公司在工地上的负责人)说资金要是周转得过来的话,就每个月发工资的70%给大家,要是资金周转得不好的话,就一分钱都不会发。我农历正月十九来到了这个工地,但是从今年三月份到现在(9月初)老板一分钱都没有给大家发,我们这里很多人的孩子要开学,交学费,所以今天我们有四十个工人一起罢工,要求老板发工资。”
克扣工资的现象也经常发生。在我们调查的工人中,有50%曾经被克扣过工资。包工头会在年底发工资时以各种理由扣押工人的部分工资,少则几百元,多则几千或上万元。工人表示“大多以活儿干的质量不好为由,扣小工的工资;而对一些大工,因为担心大工第二年会跟别的包工头去干活,所以也会扣一部分钱,扣钱的理由则是“今年我手头紧,明年你接着跟我干,保证明年年底给你结清帐。”包工头由此来达到约束控制工人的目的,以求来年工人还继续跟他一起干活儿,而不是去跟随待遇更好的包工头。
我们的调查还了解到,不少受访工人都不了解工资计算方法或工资多少。在成都河畔新世界中建一局工地上施工的30多个河南人,他们甚至连自己的日工资是多少都不知道。一位47岁的河南籍薛姓民工告诉调查员:“老板说要看活干的好赖,所以我们也不清楚我们的工资是多少。”
十大非法用工制度之三:罚款,一种高效的管理与高回报的创收方式
根据《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惩罚仅限于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对劳动者进行任何形式的经济惩罚。
然而,新世界工地的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处罚并不是解除劳动合同,事实上新世界工地上根本就没有劳动合同。新世界每个工地的施工单位和劳务公司在对工人的管理中都充斥着五花八门的罚款名目,罚款额从10元至2000元不等。沈阳新世界花园的承建商中建一局关于工人住宿区《宿舍管理规章制度》和《生活区卫生、治安处罚规定》共28项条款,其中有24款涉及到罚款,最高罚款达到2000元。每间工人宿舍的门上都粘贴有这两张管理规定。规定在最后竟然还堂而皇之地写明:“上述治安处罚规定的处罚权在总包主管人员,其它人员不得擅自行使该权利,不同于公安机关的处理处罚。”不知何时,一项公安机关权力和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已然为企业所窃取,正所谓“无利不起早”,
施工单位主管人员替代公安人员的积极作为是有回报的。据沈阳新世界花园工地中建一局的安全管理员介绍,沈阳新世界花园的三家施工单位,每个单位都差不多有1000名工人,每家公司仅对工人的罚款一项,每月就超过1万元。而这一万元罚款最终则成为主管人员的“津贴”。据调查,所有新世界工地的施工单位均没有成立工会,工人亦不知道工会的存在,罚款制度完全是由用人单位单方面制定的。
十大非法用工制度之四:极端长工时──“正常工作”时间为12小时
建筑工人的工作方式,大致可以分为这两种:“点工”与“包工”。“点工”是一种按日计酬的方式,做足一日算作一个工。在新世界的工地,除电工外,95%的“点工”工作时间不低于10个小时(俗称“常白班”),每天做足10个小时算一个工,超出10个小时才视为加班。每天10小时工作已成为新世界工地通用的、不成文的“标准工作时间”。有些工地甚至将工人“常白班”的工作时间继续延长三个小时,工人做足13个小时才算一个完整的工。如新世界沈阳的“新世界花园”工地上,五月至九月期间,工人做足13个小时才算一个完整的工(早上4点半~11点半,中午12点半~晚7点),超过13个小时才算加班。各包工头会根据不同的情况临时调整上下班时间,虽然工作时间有约定,但延长工时是家常便饭,只要不超过1个小时,通常不算做加班,也没有加班费。而且,新世界工地上的民工既没有周末,也没有法定节假日,每一天对于他们都是“工作日”。严重违反《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该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包工”是指工程的管理者根据工程量,将一部分工程分包给工人来做,“包工”每日的劳动时间没有限制,根据工程量来计算工资。在我们访谈的工人中,有极少数的木工、钢筋工、混凝土工、抹灰工和外装工是按照“包工”来计算工钱。但“包工”一般是在工程紧的时候,包工头为了赶工,把少量工程承包给工人,要求工人必须在规定的日期前干完所有的活。由于“包工”现象多出在赶工阶段,工人每天的工作时间都在12个小时以上,甚至15、16个小时,这样虽然每天可以比“常白班”多收入二三十块钱甚至1倍,但是他们的工作时间却超出国家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50%,甚至1倍,而每周的工作时间更是国家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2.1至2.8倍。这种“包工”制度已经严重违反了《劳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即便实行计件工资制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也应当按照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的标准工资制。
十大非法用工制度之五: “窝工”制度——变相剥削民工的常用手段
“窝工”是我国建筑行业的“特有制度”,而新世界工地也不例外,新世界工地的施工单位会根据工人的“窝工”现象对工人一日的劳动进行“扣工”。如果因为下雨、下雪、材料短缺、停水、停电或上一道工序没有完成等非劳动者本人造成的停工现象,这种便算作“窝工”。这种情况下,日工资的计算方法是将做足一个工的日工资除以10(沈阳工地则是除以13),得出每个小时的工资是多少,然后再以小时工资乘以具体工作的时间,便得出这一天的具体工钱是多少。比如,一个工人的工资为50元,如果由于下雨、材料短缺等原因他今天只做了8个小时的工,那么他今天的工资为40元。如果他这一天根本就无法去工地干活的话,那么,他这一天就得不到任何工资收入。对此,公司也不会给予任何经济补偿,甚至吃饭都得自己掏钱。
在成都河畔新世界的工地进行访谈时,我们遇到了江苏一建的两名混凝土小工,他们来自成都市安岳县平和镇,两个民工都超过50岁。其中一个民工的一个孙女在2007年生病,为此欠了近2万块钱的住院费要还。孙女去世没多久,女儿又发生车祸,手术费用需5、6万,他现在挣钱主要是想给女儿做手术。另一个民工的妻子早在八九年前去世,而他如今成了家里的主要经济来源。他说他最怕窝工:“我不喜欢下雨,因为下雨无法上工,这算窝工,就没有工钱,生活费还得自己出。”调查员问他:“你们一个月这样的窝工大概有多少天?”他说:“少说一两天,多则十来天。这主要看工地的情况。我们是做一天赚一天的工钱,如果遇到下雨或上一道工序没有做完造成停工,我们有时就得干耗上四五天,钱一分没有,饭得照常吃,你说急人不急人?”
我们对新世界工地一千余名工人的访谈中了解到,窝工不付工钱的制度已经成为了工地的通用法则,虽然90%以上的窝工都不是劳动者本身人为原因所造成的。而工人亦迫于无奈接受这种不公平的制度,正如工人所说:“不干活,哪来的工钱?”
十大非法用工制度之六: 社保参保率极低、工伤赔付艰难
被调查的九个新世界工地中,新世界有的施工单位都没有为工人购买工伤保险,有的施工单位是不具名的购买一定名额、或者按照工程造价的百分比的商业保险。《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其中,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全部由用人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共同缴纳。但是,调查发现,新世界工地的所有用工单位,均未给工人购买社会保险。
建筑工地工伤事故时有发生,因此工伤保险变得格外重要。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而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及其遗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新世界的工地没有为工人购买工伤保险,并且就工人受工伤后治疗的情况来看,施工单位只负责一次性住院医疗费,不承担出院后的后续治疗费用。一般出现大的工伤事故,如医疗费用超过1000元的工伤,公司会报销大部分或全部的医疗费用。而医疗费用在500~1000元的工伤,则多由包工头自己担负;而500元以下的工伤则多由工人自己来担负。在武汉常青花园工地中,调查发现施工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后,拒不申请工伤认定,甚至威胁受伤的农民工不准申请工伤认定。而农民工申请认定时,施工单位又常常否认与农民工存在劳动关系;核定工伤保险待遇后,施工单位也不会主动履行。农民工不但要承担工伤所带来的苦痛,还要担负高额的维权成本。建筑业农民工是家庭的主要劳动力和主要经济来源,一旦遭受大的工伤就意味着一个家庭难以维生,甚至出现家庭分裂。
在沈阳新世界花园工地上,头部受伤的模板工因为只用去六七百元的医疗费,公司认为医疗费低于1000元的伤害事故不算工伤,公司也不会为受害者偿付医疗费,这些费用往往由工人自己掏钱,或包工头来掏钱。
在长沙新城新世界工地,一位受伤的模板工在二十六层的层顶做模子时,踩空掉到了离地三米的地板上,摔成重伤,在长沙市中心医院住院,估计会致残。据了解,住院期间,公司虽然付了医疗费,但是住院期间的工资只是按照长沙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665元/月),然而,他在出事之前的月工资可以达到2500元(日工资80元)。这明显违法了《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的规定,按照法律规定,该工人还应享受之前日工资80元的工资待遇。
在广州东方新世界,11月22日,一名砌墙工上班时,因为拉着装满砖的斗车在凹凸不平的地面走,引致车突然翻了,车上的东西全都掉在地上,工人扭伤了脚。包工头当时送他到医院包扎,但那天的工资就这样没了,因为包工头说把他那一天的工资用来付了药费。因为不上班就没有工资,最后工人休息了第一天,第二天还忍着痛上班。工人受伤后没有适当休息,现在只要天气一转,他的脚就会抽筋。工人觉得很无奈,但又没办法。
据调查,新世界工地受工伤的工人均未能得到法律上规定的应有补偿。
十大非法用工制度之七: 生活环境恶劣,安全隐患严重
就调查所见,新世界工地的居住条件很差,住的地方不单非常拥挤、嘈吵,卫生情况恶劣、设施极为简陋。而伙食方面,不少工人跟包工头吃,或者在工地的食堂里吃,而食堂基本上都设于屋外,连一张饭桌都没有,而且卫生情况恶劣,其中广州新塘新世界的工地工人食堂布满老鼠。
新世界工地上工人的住房类型主要分为:活动房(或简易房)、平房和工棚。新世界成都的工地主要以活动房为主,还有一少部分简易的工棚及地下室、空置的厂房、厂房宿舍及酒店。空置的厂房及厂房宿舍在新世界的工地上算是条件最好的。空置的厂房改装成宿舍,房间用木板隔开,垃圾成堆,老鼠在有人时都走出来。地面潮湿,走廊长期积水。而厂房宿舍环境相对比较好,每个房间住6-10人,由于以前是工厂宿舍,所以每个房间都有厕所和阳台晒衣服。条件较空置厂房差的是活动房,一般内设高低床,每间宿舍面积约20平方米,居住8~12名工人,住宿区还提供简易的厕所和洗澡间。约有10%的工人居住在工棚,这些工棚由草席或石棉瓦做围墙,脚手架做支架,石棉瓦做顶棚,既不防风,又不挡雨,雨季漏雨严重,工人的被褥常会被雨淋湿。而条件最差的莫过于地下室。地下室很黑暗。因为工地早上会断了地下室工人住地方的电,有的房间大白天走进去都伸手不见五指,所以工人中午回休息都要打手电。而且因为在地底,所以相当潮湿,而且因排水系统极差,地面长期积水。而且房间只用木板隔开,所以非常嘈吵。
长沙新城新世界长建六公司的工人宿舍,共有六栋活动房组成(每栋16间,一共五栋,其中一栋8间),每间有二十平方米左右,住八到十二个人。每间有6张高低床,没有电风扇,温度非常高,尤其是二层的活动房,夏天最热的时候,房间温度可以到达40度,到深夜凌晨才可以睡觉。武汉的夏季非常炎热,有时最高温度会达到39度以上。但工人居住的宿舍不可能像工地管理人员居住的活动房那样安装空调,甚至连电风扇都没有。所以工人晚上睡觉时经常在床底下放上一盆凉水,晚上热醒的时候就用毛巾蘸凉水擦身。而在七八月份,工人经常在晚上会被热醒五六次。乐观的工人则这样自我安慰:“这是天然的桑拿!一般人还没有机会享受。”
长沙新城新世界长建六公司的工人宿舍没有洗澡间,只能在厕所洗澡,男工就在宿舍前洗漱池擦洗。长沙新城新世界长建六公司的工人宿舍没有活动室,宿舍没有电视,工人在宿舍旁的商店或私家小餐馆看电视、纳凉。
工人的生活区全部为平房,墙壁以空心砖为主,屋顶以石棉瓦居多,生活区的房屋已超过十年的历史,由于年久失修,几乎所有的房屋在下雨天都有漏雨的现象,危险层生,时常会停电。
十大非法用工制度之八: 职业病隐患严重
据调查,很多受访民工都反映存在不同程度的呼吸道感染或耳鸣现象。新世界工地的农民工有可能成为《职业病防治法》所认定的十种职业病中的八种职业病的潜在受害人群。其中比较常见的是:尘肺病(临床特征是气短、胸闷、咳嗽),苯中毒(临床特征是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重者意识模糊,昏迷或抽搐)和职业性眼病,如焊工容易患白内障。除此之外,由于工地经常会出现临时加班,工人的饮食和睡眠不规律,加之饮食不卫生,患肠胃疾病的工人几乎达到100%。由于生活条件的恶劣和高强度的体力劳动,工人头痛脑热是非常普遍的现象,诸如腰酸背痛等疾病更是在每个工人身上都存在的。
调查发现,所有的新世界工地均没有任何医务室,工人生病了都是自掏腰包在街上的小诊所去看。而实际上,超过一半的农民工在工地生病后不会去看病,而是通过“硬熬过去”来节省医疗开支,等到实在熬不住了才去工地周围的私人诊所就医。
2006年,建设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改善建筑业农民工作业、生活环境切实保障农民工职业健康的通知》(建质[2006]58号)曾特别指出:“建筑企业要定期组织农民工进行体检。”《劳动法》第五十四条也特别强调:“用人单位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然而,对新世界工地的调查结果却令人震惊:没有一个工地对农民工进行过体检。
十大非法用工制度之九: 职业培训严重缺失──“放下锄头进工地,拿起瓦刀盖高楼”
对新世界工地的调查发现,超过95%的农民工进入工地都没有经过职业技术培训,一些农民工初次来工地打工,完全是“放下锄头进工地,拿起瓦刀盖高楼”。有些工人虽然有上岗证,但都是好几年以前的了。平均每100个工人里面,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工人不超过5人。
有工人反映,“只是在来工地的第一天,由包工头或公司的安全管理员给大家讲解应该注意些什么问题,哪有什么培训。”还有的工地在工人进场后,每人发一份安全生产的考试试卷,连同试卷一起发放的还有考试答案,工人照着答案在试卷上填写就可以了,工地以此来应付安全生产部门的检查。更多的工人反映,进入工地后就直接干活,“经常是头天晚上来到工地,第二天就开始干活了,来不及搞什么职业培训。”对新世界工地的4个特殊工种(电工、起重工、焊工、架子工)和11个普通工种(孔桩工、木工、油漆工、砌筑工、抹灰工、抹灰镶贴工、钢筋工、混凝土工、防水工、水管工、力工)的调查显示,4个特殊工种中,起重工接受过职业培训的比例不足70%,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不足50%,架子工、焊工和电工接受系统职业培训的比例还不足30%,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不足10%。而且有些接受过职业培训的工人是在来新世界工地之前,在其它工地受过零碎的职业培训,新世界并没有专门组织过这样的培训。11个普通工种的技术工人也均没有在新世界工地进行过职业培训。
对于农民工职业培训的缺失,无论是作为开发商的新世界地产,还是作为施工方的建筑公司,他们不是不知晓,但都对此予以默认。开发商、监理、施工单位、甚至建设管理部门有时也会例行公事般的对工人的上岗证进行检查,然而,在检查前,施工单位已向包工队通风报信。这时,包工队为了应付检查,就会让没有上岗证的工人暂时停工,派有上岗证的工人去工地劳动,接受检查,而这早已成为工地通行不二的规则。
十大非法用工制度之十: 没有提供安全防护用品、不执行安全守则
本次调查还对新世界工地的4个特殊工种(电工、起重工、焊工、架子工)和11个普通工种(孔桩工、木工、油漆工、砌筑工、抹灰工、抹灰镶贴工、钢筋工、混凝土工、防水工、水管工、力工)的职业安全状况进行了考察。虽然各工种的劳动强度和危险性各不相同,相应的安保措施也不尽相同,但有一项安保措施是最基本的,即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然而,新世界工地只向工人提供最劣质的安全帽及安全带,而其他的防护设施都全部欠奉,如基本的手套、水鞋都没有提供。调查员曾做过试验,一个人坐在安全帽上,整个安全会都会立即爆开,根本发挥不到保护头颅的作用。工人都表示,这种安全帽是在街上买到的最劣质最便宜的,只售五元。至于其他的防护用品,工人为了省钱,一般购买的也是劣质产品,而且用破了也继续用,用脏了洗过又洗。有的工人甚至干脆不买。
国家标准GB3608—93《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根据这一规定,在建筑业中涉及到高处作业的范围是相当广泛的。常青花园每个施工单位都明文规定从事高空悬空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安全扣,但具体在离地面多高的时候佩戴,各公司的规定却不尽相同,如宝业五建规定的是3米以上,保利建设规定的是2米以上,武汉新七则规定:“从事外墙装饰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否则,发现一人一次罚款50元”。而且,这些规定都醒目地印刷在工地的围墙上。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这样的规定却没有贯彻下来。在对新世界几个工地的架子工进行调查时,几乎所有的架子工都认为“系上安全带会影响做工的效率,公司为了赶进度就不再要求工人必须系安全带了”。架子工进行高空作业时也确实很少系安全带。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就是施工单位在纵容这种违规操作的发生。在成都、贵阳、长沙、武汉的工地上,有的施工单位甚至根本就没有给同样是高空作业的外装工发放安全帽和安全带。我们在常青花园调查时遇到的两位在武汉新七和宝业五建从事外装的河南民工,就既没有安全帽,也没有安全带。
正是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的漠视,尤其对架子工违规作业的纵容,导致工地上架子工、外装工和模板工经常出工伤。这三个工种是高空作业,一旦发生安全事故,都比较严重。在对长沙工地一位模板工进行访谈时,他说:“架子工是比较危险,容易出事故的。他们不戴安全带是因为干活的时候需要经常移动,带着安全带来回移动很不方便,一般在一米及一米以内的范围内移动的时候会带安全带,在有人检查的时候也会带。但是在移动范围较大的情况下就不会系了。”2008年8月中旬左右,长沙新城新世界工地上的一个模板工在二十六层层顶做模子,由于没有采取防护措施,工人一脚踩空,掉到了离地三米的木板上,摔成严重骨折,在九月份调查期间,他仍然在长沙市中心医院住院。
异化体验
今天的建筑业,已经高度机械化和工业化了。然而技术的进步非但没有把人从繁重的劳动中解放出来,反而加重了他们的负担。分工越来越细,大规模流水线作业对个人的技术依赖性越来越低。以前是精雕细琢,现在开发商最大的追求是速度。越早建成,越早卖钱。包工头老李在建筑行业干了十几年了,他对这个行业了如指掌,他感慨说,现在中国人盖房子已经不顾及客观规律了,国外要建五年的工程,国内只要不到一年就竣工。现在盖楼的速度是平均5天一层,刚浇注的混凝土还没有凝固好,第二层就上去了。工程一动工,开发商就急红了眼,恨不得第二天就把房子盖好。工地上几乎每天都在赶工期,上边催下边,一层压一层,最后压到工人,老板恨不得用鞭子抽着你去干。在分工高度细化的情况下,工人只需要重复简单的动作,没有多少技术含量,劳动力的竞争从技术的竞争转移到体力的竞争。老板最需要的是手脚麻利、年青力强的年轻人,年纪大的人则面临着随时被淘汰的威胁。
斯科特《弱者的武器》成书之后,学者们受其启发常常会关注工人日常的反抗。怠工和偷懒是最常见的反抗方式。工人都很机灵,他们也试图去偷懒,让疲劳的身体活得短暂的休息。这是一种无声的反抗。但这种反抗不能被无限夸大。事实上,资本比工人更狡猾,资本会利用各种手段把工人最后一滴血榨干。建筑工人通常是日工,干一天拿一天的工钱,但精于算计的老板依靠带工为每个工人安排了任务量,不完成也不行。工人们都想着早点干完,多挤出一点休息时间,所以会拼命往前赶,开始了“赶工游戏”。他们也知道这样做只会让大家都累,但“谁都想早点下班,一开工就收不住了。”“今天安排三个人干这些活儿,你觉得干不完,就拼命干,结果到四五点钟就干完了,工头看见了,第二天给你安排两个人,你说这咋能干完啊?你又拼命干,结果又完成了。”这种管理方式把工人的潜力发挥到极致。他们创造了连自己都不敢相信的奇迹,他们不敢相信自己能完成这么大的任务量。在工地上,是带工帮助老板给每个工人分配任务。一个钢筋工告诉我们,经验丰富的带工已经把每一道工序精确安排,据此计算出最大的工作量,确保每个工人都能发挥到极限。在工作的时候,工人是一口气都不敢喘,只想着把活儿干完,早点休息。对于那些年纪大的人来说,年轻人造成了极大的挑战。他们的技术已经失去了价值,不得不去和年轻人拼体力。工人忙起来都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只能本能地去完成每个动作。劳动过程已经严重异化了。
不仅如此,工人与他们所创造的劳动产品之间也严重异化了。老张是个瓦匠,是我们在北京的建筑工地上遇到的资格最老的建筑工人。他从1970年代就出来打工了,一直在北京搞了30年建筑。老张已经数不清自己盖了多少楼,他是看着北京城一天天长大的,就像看着自己的孩子。他向我细数哪栋楼是什么时候建的,哪条路是什么时候修的。在北京打工三十多年了,他熟悉城市的每一个地方,他把整个青春都奉献给了城市,但从来没有真正体验过城市的生活,他亲手建起数不清的高楼大厦,自己却没有一块儿歇脚的地方。
在建筑工地上,像老张这样的技术工人一个月能够拿到两千多块钱,相对于其他行业的农民工来说,这已经算是比较高的了,但这笔钱需要支撑他们一家人的生活,他辛辛苦苦积攒一辈子也不可能买上一套自己亲手盖的房子。一个工人向我们讲,他现在盖的房子都是给富人们盖的。按照现在北京的房价,他们盖的房子一套至少要100万,对于他们来说简直是天文数字。一个工人说,在阜成门工作的时候,老板告诉他,他现在盖的房子2万块钱一平米,他一年干下来的工资还不够买脚底下站的那块儿地。还有一位工人说,他在北京十多年了,自己干的活儿积累起来都够一栋楼了,但他要想在城市买一栋楼,不吃不喝,等到儿子孙子也买不起。他回忆说有一年他们100号人,一季度盖了10栋楼。当工人盖好了房子,想进去看一眼,门口的保安把他们拦住。对不起,这里已经不属于你。提起这些伤心的往事,工人们都黯然神伤。
在北京的工地上,很多工人来北京十来年了,他们亲眼见证了城市的扩展。刚来的时候三环还没连起来,现在四环都已经连成一片了。他们感慨着城市的发展速度,自己就参与其中,多少感到骄傲,但这份骄傲很快就变成了失落。不管城市如何繁荣,他们都只能徘徊在边缘,城市里永远不会有他们的位置。我们还遇到过很多参与过奥运场馆建设的工人,他们因为能参与这场奥运盛会而骄傲,但他们中大多数人都没有机会亲身参观自己亲手建起的大楼。我们有机会看到一位鸟巢设计者的摄影集,在几年的时间里,他用照相机记载了鸟巢建设的整个过程。这位艺术家看鸟巢就像看自己的孩子一天天长大。但是,这份影集上没有一个工人。也许鸟巢的设计会因为其后现代的造型在艺术史上和建筑史上留下浓重的一笔,或许奥运会真的像媒体所报道的那样空前绝后,多年之后还会为人津津乐道,但这里面都没有建筑工人的影子,这座建筑、这座城市和他们无关。甚至这场盛会和他们也没有多大关系。
今天的建筑工人无疑处在非常恶劣的处境之中。作一个建筑工人,是十分无奈的选择。包工头老李告诉我们,现在工地上越来越难找到年轻人,凡是能靠其他途径生存下去的,没有人愿意作建筑工人。在工地上,我们经常听到工人们感慨自己“没文化”,只能“卖苦力”。他们用青春和汗水建起一座座高楼大厦,建起漂亮的城市,但并没有因此而获得社会的认可。我们曾经访问过的一个建筑工人小张说过的一句话曾经深深地震撼了我们,“别看我现在这个样子,换套衣服,我就是一个完全不同的新人”,在中国的建筑业历史上,如此强烈地否定自己的身份的现象非常罕见。
社会主义年代的阶级感情
在改革开放之前的三十年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宣扬的是劳动人民当家作主,强调劳动最光荣。国家致力于消灭三大差别,尤其是体脑差别,消除封建社会的职业等级观念。六十年代,更是强调干部和知识分子必须培养阶级感情,向底层劳动人民学习,自我改造。在当时的主流意识形态里,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成员,不论从事什么工作,都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贡献。国家对人的意识进行改造,宣传革命只有分工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越苦越累的工作越光荣。掏粪工人时传祥就是在那个时代被树立为学习的榜样。
时传祥作为旧社会的一个普通掏粪工人,长期受到粪霸的欺压,毫无社会地位可言。然而解放后,时传祥翻身做了主人,党和国家给了掏粪工人高度的肯定。政府为了表示对他们的尊重,给了他们更高的工资,为了减轻劳动强度还为他们配置了粪车。新社会的时传祥带领班组勤奋工作,将工作效率大大提高,为首都创造了清洁的环境。他以主人翁的姿态,以“宁肯一人脏,换来万家净”的精神,肩背粪桶,走家串户,利用公休日为居民、机关和学校义务清理粪便、整修厕所。时传祥是国家在那个时代树立的普通劳动者的典型形象,他被授予一系列的荣誉,1955年,他被评为清洁工人先进生产者,1956年当选为崇文区人民代表,同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8年当选为北京市政协委员。1959年被选为全国劳动模范,参加了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群英会”。国家主席刘少奇在人民大会堂握着他的手,亲切地说:“你掏大粪是人民勤务员,我当主席也是人民勤务员,这只是革命分工不同。”时传祥高兴地表示:“我要永远听党的话,当一辈子掏粪工。”
从此,时传祥成为载誉全国的著名劳动模范。人民日报等新闻单位都对他的事迹作了报道,宣传他吃苦耐劳的精神和崇高的思想境界。1964年,时传祥当选为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1966年国庆节前,时传祥被推选为北京市观礼团副团长,毛泽东特意把时传祥接进中南海小住。国庆节当天,时传祥作为贵宾被请上天安门城楼,参加国庆观礼活动。得知他没有文化,刘少奇同志特意送给他一支钢笔,鼓励他好好学习。当时担任北京市副市长的万里,也曾背起粪桶,跟着时传祥学习背粪,给环卫工人鼓气,一时间在北京城内传为佳话。
时传祥被树立为劳动模范,代表了国家意识形态的取向,也是一种打造社会主义的劳动主体的努力。时传祥并不是一个特例,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全国涌现了大量的劳动模范,这些劳动模范都是奋战在生产一线的普通工人,而且绝大多数是体力劳动者。时传祥是掏粪工人、王进喜是石油工人、孟泰是钢铁工人。他们无一例外在最艰苦的岗位上从事着最苦最累的工作。国家把他们评为劳动模范,既是对他们本人的肯定,也是对他们所代表的最基层的劳动者的肯定。劳动最光荣,这是当时的主流价值观念。尽管认为这种主流价值观念一定深入人心未免过于天真,但毫无疑问,这种主流价值发挥着风向标的作用,它有助于提高劳动者的社会地位,有助于促进劳动者的自我肯定倾向。
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建筑行业虽然是艰苦行业,但建筑工人的地位并不象今天这样低。无论是城市的建设,还是工业的发展都离不开建筑业。建筑工人作为国家的主人有很高的生产积极性。李瑞环从建筑工人出身,走上国家领导人的岗位,张百发也从建筑工人成长为北京市副市长。国家不但从一线工人中间培养和提拔领导干部,还注重对现有干部的思想改造,通过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干部和工人同吃同住同劳动等形式,反对干部的官僚化、特殊化,培养干部的无产阶级感情。总之,在整个社会主义时期,作为普通劳动者的地位是比较受重视的。也只有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我们才能读到下面这样一首诗歌:
我们是建筑工人
风狂,雨暴
打不乱祖国的时间表;
水深,山高,
比不过我们的自豪。
工人阶级驾着生活挺进挺进呵,
山要让路,河要改道,
建筑者的事业是万岁事业,
大地,敢不听候差调!
朝朝暮暮地清除,清除垃圾,
为一座座辉煌的殿堂
铺下千古不朽的地基,
心血注入了女儿墙和钢筋水泥,
我们的光荣在穷乡僻野屹立……
将世界当建筑踏在脚下,
举高楼大厦进璀璨的云霞。
火热的心为千百万人家筹划,
何时享受新居的电灯电话?
我们把自己列在最后一家。
我们是建筑工人。
我们
是我们
建筑青春
建筑和平
建筑二十世纪的良心。
(肖琦,载于《新观察》杂志1957年第6期)
这首写于1957年的诗歌,反映了建筑工人那种敢叫高山让路、敢叫江河改道的战天斗
地的豪迈气概和强烈的自豪感,它与前文引述的“我们的路在何方”的诗歌形成鲜明的对照,而他们背后折射的正是两个时代劳动者社会地位的巨大变迁。
在今天,经历了三十年的改革开放和市场化大潮的洗礼,社会主流观念已经彻底倒转。工人的劳动越来越没有价值,劳动者变成了纯粹的商品,并且是极为廉价的商品。今天,劳动模范这个称号还在沿用,劳动模范依然是光荣的称号,但评选劳动模范的标准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1997年开始,私营企业家开始进入劳动模范的行列。之后,越来越多的私营企业家(包括房地产商、建筑商)、社会管理者阶层、娱乐和体育明星开始成为劳动模范,而普通工人的地位却一落千丈,那些艰苦行业的工人更是被社会所遗弃,他们的劳动价值被严重贬低。
劳动模范是对工人阶级劳动的肯定,私营企业家成为“劳动模范”实在是一个莫大的讽刺。私营企业家所创造的财富,在很大程度上正是通过剥削工人的剩余价值实现的。一些主流的经济学家鼓吹企业家创造了社会财富,为社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在萧灼基(2009)看来,企业家并没有剥削劳动者,而是将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转移到社会领域,为社会做出了贡献。企业家从事的管理劳动是一种复杂劳动,相当于几十倍、几百倍甚至几千倍的简单劳动,至于这个倍数则由市场来决定。张维迎(2007)也有同样的论述,他认为任何一个国家最稀缺最宝贵的资源都是企业家的才能,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之所以创造出如此庞大的社会财富,是因为中国出现和成长起一批企业家,他们推动了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是社会最宝贵的人力资源,因此必须善待“那些为社会做出贡献的人”。按照这种逻辑,资本、管理等成为创造价值的最重要的要素,普通劳动者的劳动则变得无关紧要。
像大军这样千千万万的建筑工人在工地上流血流汗,到头却换不来基本的尊重,体会不到做为劳动者的尊严。劳动者形象和地位的巨大变化,恰恰是时代变迁的一个缩影。
今天的阶级情感
建筑工人从事的是非常繁重的体力劳动。一天工作十几个小时,累得腰酸腿疼,不能动弹,第二天天还不亮就得起来。身体长期处在疲劳的状态,精力难以恢复。一个三十多岁的建筑工人告诉我们,干建筑这一行,太苦太累,一到四十岁身体就吃不消。而事实上,目前从事建筑行业的很多人年龄都在四十岁以上。对于打工者而言,只要能在其他领域挣到钱,生活能过得下去,就不大可能会从事建筑业。年轻人家庭负担小一些,选择其他工作的机会也多一些,而这些四十多岁的中年人正处在人生中负担最重的时期,他们是家里的顶梁柱,肩负着一家人的生活的重担,又往往缺乏其他工作技能,所以,他们不得不进入建筑业,并且在工作当中展现出极大的忍耐力,用顽强的意志力支配自己的身体,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透支着体力,挑战着身体的极限,把潜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如果要评选劳动模范的话,所有的建筑工人都可以称得上是劳动模范。他们每天、每周、每月的工作时间已经远远超出劳动法所规定的界限,甚至超出了身体的所能够承受的极限。马克思在研究了18世纪的英国资本主义之后,指出资本对工人的剥削总是会遇到一个限度,一方面是劳动力身体的界限,另一方面是道德的界限(马克思[1867]2004:269)。而对于中国的建筑工人来说,老板对工人的剥削好像永远没有止境,不但超越道德界限,而且超越劳动者身体的界限。
除了劳动强度大,劳动时间长,工地上的工作还具有高危险性。工地上环境复杂,危险因素很多,工人们整天和钢筋混凝土打交道,磕磕碰碰是家常便饭。加上工人们都来自农村,没有经过专业技术的培训就上岗了,不懂得安全操作规范。建筑公司为了节省成本,也并不会给工人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即便是安全帽,也要工人自己掏钱买。按照法律规定,建筑公司必须为工人购买工伤保险,而事实上,公司连劳动合同都不会与工人签订,更何况保险的购买。工地上出了工伤事故,通常是公司和包工头相互推诿,工人只能自认倒霉。在马连洼的工地上,一个木工在工作中鼻子被砸伤,包工头不闻不问,工人没有钱去看医生,向包工头借钱都借不到。
工地上随时可能出现意外。在北京海淀区的北辰工地上,从2008年开工到2009年4月份,几乎每个月都有工人发生工伤事故。有人从塔吊上摔下来,当场死亡,还有人摔断腿,有人摔断腰,有人断手……公司说这个地方风水不好,专门请了风水先生来看,但是楼起得太高了,风水先生看不见。于是,杀了一只又大又精神的大公鸡,然后将鸡血在工地上洒了洒,来祭地鬼。在访谈中,那些出来年头多的工人都见识过工伤,甚至是血淋淋的场面。他们已经能够很平静地讲述这些故事了,但眼神中还是流露出心酸与无奈。一个东北的小伙子在工地上开塔吊,已经开了三四年了,最开始的时候他非常喜欢爬上高高的塔吊,觉得很有意思,直到后来有一天,他所在的工地上一座塔吊突然倒掉,当场砸死一名工人,开塔吊的人也当场死亡。这血淋淋的一幕让他震惊,从此每次爬上塔吊,他心里都有一种畏惧感。他说,每一座高耸入云的塔吊顶端都有十几吨重,上面摇摇晃晃,一旦发生危险就是整个倒掉,塔吊上的人连逃跑的机会都没有,所以自己是把命交给老天爷,都是在和死神玩游戏。
极端恶劣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没有尊严的做人体验,逐渐在建筑工人内心萌生出一种非常普遍的情感体验:“恨”。恨老板太黑心,不把工人当人看;恨当官的不关心老百姓疾苦;恨没有好的爹娘,不能出生在城市;恨自己没有好好读书,落到卖苦力的下场……这种强烈的“恨”的情感体验,与汤普森所说的阶级觉悟和阶级意识自然还有一段距离,但可以明白无误地将它视作一种(准)阶级情感。这种“恨”的阶级情感,与社会主义年代提倡和培育的阶级感情形成了极大的反差。社会主义年代的阶级感情的培育,是国家在消灭了生产资料私有制之后,致力改造干部和知识分子世界观的一种尝试,其核心内涵是对普通劳动者的关怀、尊重,相应的,置身这种环境中的劳动者也体会到一定程度的“主人翁”地位,并发展出相对较强的阶级认同和自我肯定倾向。今天的“恨”的阶级情感,则是在生产关系发生根本性变化之后,在主流意识形态急剧转向的情况下,由普通劳动者从其日常劳动经验中逐渐酝酿生成的。
在卡兹•尼尔森(1986)看来,阶级情感是阶级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他将“阶级”概念分解成四个维度:阶级结构、阶级认同、阶级情感(disposition)和集体行动,其中阶级情感对阶级意识和阶级行动的产生发挥着巨大的催化作用。“恨”是一种最常见的阶级情感,它是阶级意识的萌芽。对韩国工人的阶级意识的分析中,具海根(2004:170)对作为阶级情感的“恨”进行了精彩的分析:
恨不是一种阶级语言,它并不是一种明确的结构化的意识,然而它是增强不公正意识和反抗精神的道德语言。恨是一种精神反抗语言,因为如果一个人接受了某种特定的局面,把它当做是自然的或道德上可以接受的,那么恨就不可能发生。这种恨是阶级意识的萌芽。
在建筑工地上,工人和包工头之间、工人和工人之间、工人和管理者之间普遍存在着老乡、朋友甚至亲戚的关系。在一些学者看来(沈原,2007),这种“关系”构成一种“霸权”,使得工人和老板之间形成忠诚――庇护的关系,避免了血汗工厂的出现。那么,“恨”这种情感体验是如何在一个被关系联结的熟人社会里挥之不去的呢?确实,关系经常像一层含情脉脉的面纱,在一定程度上遮蔽了劳资之间的剥削性,但是,在资本肆虐几无约束的大工地上,那层面纱终难避免被撕破的命运。在建筑工地上,基层包工头只是承包了工程的劳务,他所有的利润都来自于工人的劳动,工人的劳动力是他唯一的生产资料,从工人身上获取更多的剩余价值就是他的唯一目的。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在这一层表现得淋漓尽致。即便工人和老板关系再好,也不可能超越他们之间的阶级界限。资本和劳动之间永远是对立的,不可调和的,而不管具体的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关系如何。正如马克思一针见血地指出的:
作为资本家,他只是人格化的资本。他的灵魂就是资本的灵魂。而资本只有一种生活本能,这就是增殖自身,获取剩余价值,用自己的不变部分即生产资料吮吸尽可能多的剩余劳动。资本是死劳动,它象吸血鬼一样,只有吮吸活劳动才有生命,吮吸的活劳动越多,它的生命就越旺盛。(马克思[1867]2004:269)
老刘是河南人,以前是一家国营企业的工人,后来企业改制,他被迫买断工龄,为了维持生计,只好到工地上打工。老板是一个朋友介绍的,他以为凭着朋友的关系,老板一定会给他很多照顾,但事实却无情地打破了他的幻想。有一回,他在马连洼的工地上,连续工作了两天一夜,身体已经撑不住了,就找个地方休息了一会儿,没想到被老板发现,破口大骂,一点颜面都不给他留,这下他彻底明白了工人和老板之间的差别。
老刘在国企的经历让他对事情有了更多的思索,他感慨现在世道真是变了。在社会主义时期,国家非常重视阶级问题,培养领导干部的阶级感情。国家试图用一套制度改造干部,让他们和群众打成一片,那时候工人和领导之间的差别远没有今天这么悬殊。今天的建筑行业,工人和老板之间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了。老板通常不会住在工地上,只是在工地上安排一个亲信作为带工,帮助管理工地上的工人。一般的事情都由带工说了算。单单从这一点上,工人就知道自己和老板不是一样的人。管理人员和工人在衣食住行各个方面都有显著的差异。老板们开着奔驰宝马,衣着光鲜,大腹便便,而工人则破衣烂衫,灰头土脸的样子,他们身体的形态特征上的差别再明显不过了,谁是老板谁是工人一目了然。老板对工人随意指使,随便呵斥,工人在老板面前得不到一点尊重。老板的残酷盘剥在工人心里埋下仇恨的种子。为了一家人的生活,他们只能忍下去,但这种仇恨却是阶级的种子。
路在何方?
建筑工人从事着最苦最累的工作,工作和生活条件之艰苦超出常人想象,但是为了养家糊口,工人们选择了忍受。用他们的话说,“咱出来就是来挣钱的,又不是来享受的,只要能拿到钱,别的什么都好说。”通常,建筑工人是家庭的顶梁柱,他们的工资是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关系到一家老小的生存,是名副其实的救命钱。与工厂工人相比,建筑工人收入相对较高,但那是顶严寒酷暑、经风吹日晒的血汗钱。建筑工人平时舍不得吃穿,就盼望着能够早日把工钱带回家。然而工地上常常出现的情况是,工人辛辛苦苦干了一年,到头来连工资都拿不到。老板的黑心把他们逼上绝路,社会的冷漠更让他们感到心寒。在极度绝望的情况下,很多人选择了爬塔吊,以死相威胁。对这样的情况,大军感叹道:
走遍城市每个角落,打工的到处都有。当然偶尔还看见有人要从刚盖好的高楼上跳下来,他不是在耍杂技,而是辛苦大半年的血汗钱,不知道找谁要了。工人一趟一趟找公司,公司一趟一趟把工人赶出来。全国成千上万个行业,有哪一个行业像工地上这样,工人干了活不给钱,而且还强词夺理?现在,寒冬腊月,又到了一个公司欠薪工人讨薪的高发期,他们为别人建造了温暖的高楼大厦,自己却被赶了出来,在寒风中讨要自己一年的血汗钱,公司老板的冷漠比寒风还让人心寒啊!
袁飞是个年轻的建筑工人,已经在工地上做了六年的钢筋工。对于讨薪的经历,袁飞有着深刻的体会:
从我出来这些年,大大小小也到过几十个工地,生活条件有好、有坏,这些还可以忍受,可是你干了一季或一年的活却拿不到工资。我想让谁也受不了,如果你去找劳动局的话,他们说你没签劳动合同,没办法管。可是你一去到街上或政府示威游行的话,劳动局和警察出面说:你们这是不对的,是违法行为,你们要通过正当法律手段来讨工资,可劳动局以没签合同为由推脱,这时真是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啊!那是(时)我们就想,什么时候我们的工资能像那些正式职员一样按时发放工资呢?
2009年开春,大军离开河北老家,背负行囊,再一次踏上通往北京的路途。年复一年,类似的场景在中国大地,在数千万建筑工人身上一再重演。踏入城市的大军和千千万万建筑工人们一样遭遇工地上极端艰苦的劳动和生活条件;不仅如此,在一个远离社会主义塑造阶级主体、宣扬阶级情感的时代,他们还处处受到歧视,并经历一个自我贬低、自我否定的痛苦心理历程。然而,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可以明白无误地看到,建筑工人们正不断累积各种虽然发散、但大体上都可以归入阶级体验的具体经验,并从这些经验中萌生或明确或模糊的阶级情感。
再过几个月,寒冷的冬天又将来临。大军将和千千万万的建筑工人一样踏上返乡的路途。没有人可以准确预测他们将以什么样的方式返回家乡,但可以肯定的是,他们背负回去的将不仅仅是沉重的行囊,还有难以排遣的疲惫和不满。还可以肯定的是,他们中的很多人怀揣的将不是一匝匝人民币,而是记录他们一年辛苦的欠条,以及不断蓄积却又无以名状的失望、痛苦、愤怒和怨恨。我们知道,一定还有一些建筑工人将永远无法踏上返乡之路。他们从家乡走进城市,最后走上的是高高的塔吊。
路在何方?